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

作者:时间:2025-04-03点击数:

根据河北经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,我院启动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。

一、复试与录取

(一)调剂专业

专业代码

专业名称

学习方式

调剂条件

135200

音乐

全日制

仅允许音乐专业及其相关领域(专业代码以1352起始)申请。


(二)调剂的基本要求

1.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。

2.初试成绩(含加分,下同)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(A类)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。

3.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(原则上为同一门类下),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,其中外国语科目语种须为英语。

(三)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审查

1.审核内容

调剂复试考生需按要求提供本人的思想政治鉴定、居民身份证、初试准考证以及学历佐证材料等相关材料,并接受审查,资料不全者不予复试。

1)思想政治鉴定

政审表格在研究生学院网站-下载中心-“招生工作”栏下载打印https://yjs.hueb.edu.cn/info/1032/1096.htm。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、政工部门加盖印章。鉴定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等方面。

2)居民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

考生需按要求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(正反双面)、初试准考证(可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)以及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。

3)考生学历佐证材料

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,提供有效期内的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”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。非应届考生提供有效期内的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”及学历证书扫描件。国外学历的考生,本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。

对于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,取消其本年度的复试录取资格;同时,档案材料也不得转至其他招生单位。

2.审核程序

系统报名后考生须将上述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26903916@qq.com。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4815:00前。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“姓名+复试资格审查材料(调剂一批)”,邮件主题同文件名。

(四)调剂考生复试科目及要求

复试科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、专业素质测试,英语能力测试(听力及口语)等。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。

专业技能测试(150分)、专业素质测试(30分)与英语能力测试(听力及口语)(20分)一同进行。同等学力加试(每门100分)。任一复试科目的成绩达不到满分60%的,即为复试不合格。

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,需按时参加面试。缺考者取消复试录取资格。

(五)调剂考生复试流程及时间安排

1.我院2025年研究生调剂复试采取线下复试形式。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将于2025413日进行。

具体流程如下:公布调剂信息→调剂并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→公布调剂考生名单及复试时间安排→审核考生上报材料→通知考生进行复试准备工作→复试实施→评分→核分并登统→拟录取。

2.复试报到及测试时间安排

1)复试报到时间

音乐专业:8:30前到艺术学院音乐厅报到。

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复试报到当天提交。

2)复试测试时间

音乐专业:9:00开始进行专业技能测试、专业素质测试及英语能力测试。

第一批调剂复试名单后,若调剂名额未占满将进行第二批次的调剂复试工作,根据情况启动第二批调剂复试工作。

二、拟录取名单的确定

(一)录取顺序

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,按照复试后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。

(二)复试录取最终成绩的计算办法

最终成绩=(初试成绩+初试加分项)×50%+复试成绩×50%

在上述计算公式中,复试成绩为所有复试科目成绩总和(不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)。
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
1.所有考生在复试结束后须随时关注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的相关提示,且保持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。

2.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“待录取”,才能被确定“拟录取”资格。已被其他学校“待录取”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,不予录取。

3.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接收信息或电话提醒,导致影响录取结果的,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
4.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确认接受学校“待录取”通知后,将视为同意遵守学校复试录取规定,学校不再受理考生提出的解锁申请。

《河北经贸大学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》已于2025326日在艺术学院网页发布,关于复试的相关内容,请考生仔细查阅/info/1121/1786.htm

其他未尽事宜,以《河北经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》和《复试须知》为准。

咨询电话:0311-87658902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 艺术学院

202543


 版权所有:河北经贸大学艺术学院
邮政编码:050061 通讯地址: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